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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北医馆积极参与湖州慢病门诊新政策

时间:2018-07-13 14:28 来源:未知 点击:

生活质量越来越好了 

日子过得日趋安逸了

 ..... 

身体却越来越差了? 

不少慢性病提前“找上门”了

 

一个好消息转发给大家!

 

  为提高群众慢性病保障水平,规范慢性病门诊处方管理,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湖州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新鲜出炉!12种疾病纳入慢性病病种门诊管理范围。

 

12种慢病

       包括: 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

 

1

适用对象

        湖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异地居住备案人员),经参保地或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诊断患有慢性病病种疾病的,认定备案后,可纳入慢性病病种门诊管理。

2

备案制度

        纳入慢性病病种门诊管理人员实行认定备案制度,可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诊断时认定备案,也可由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责任医生认定备案,认定备案名单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符合条件的异地居住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3

提高慢性病病种门诊待遇

        纳入慢性病病种管理的参保人员(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报销额度均在原有额度基础上增加500元。

4

处方时限

        纳入慢性病病种范围的病种,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最多放宽到12周

5

处方风险控制

         签约责任医生在开具慢性病长期处方时,要谨慎评估疾病风险,严格把握适应指征,明确告知申请患者慢性病连续处方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对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由本人提出申请,并要求本人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在其就诊时应由直系亲属或相关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在处方申请栏上签字同意。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适反应的,应及时到开具处方处复查就诊。

6

处方收费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每次开具慢性病连续处方时,只收取一次门诊诊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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